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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文化传播系教师行为规范

  • 2018.10.08
  • 党团建设

   

1、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。严格遵守学习制度,认真参加政治理论学习,不断提高业务素质;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培训活动,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。

2、加强组织纪律,服从领导安排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不做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。不酗酒、不赌博,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及一切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,遵守教师的职业道德。

3、教师之间相互尊重,团结互助,注重团队建设。积极进取,认真参加教研室活动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;说话文明,礼貌待人。不说粗话、脏话,不说有害于部门团结的话,不背后议论人是非。

4. 教师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;不大声喧哗,不在教室和走廊吸烟。教辅人员文明办公,美化工作环境,保持办公室的卫生和肃静;禁止使用办公室电脑玩游戏、打牌、炒股等。

5、教师要热爱学生,诲人不倦。面向全体学生,促进学生成长。对学生要敢抓敢管,教书育人,切实做到寓思想教育于各科教学与校内外一切活动之中。

6、教师严谨治学,勇于创新。教师要树立优良的学风,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探索教学规律,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育教学水平。

7、严格遵守学院请假制度。遵守学院考勤制度,教职工患病需住院治疗或事假者,需经医院证明,报部门主任及学校有关部门审批,完成相关请假手续;部门召开全体会议,无法参加者,必须向系主任请假,同意后教学秘书记录考勤情况。

8、严格执行学院调、停课制度。不准自行停课、调课和换课。如遇特殊、紧急情况须提前向部主管领导请假,并到教学秘书处填写临时调(停)课申请单,完备相关调、停课手续。

9、严格执行学院教学管理制度。课程进度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有序进行,不得自行随意增减教学内容。实践课是教学的重要环节,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,不准擅自压缩和减少其内容和学时数。

10、部门教师要遵守学院其他相关管理规定,积极完成学院和部门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,推进教学改革力度,加强科研工作,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。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 文化传播系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10月